在找露台承包商之前,先和建商工地主任推薦的A廠商談過,該廠商提到之前金融風暴導致接單少,為了照顧員工,所以沒有收起來,否則他們不做也衣食無憂,心想為了挺這個有良心的A廠商,露台傾向讓他們施做,所以叫設計師捨棄自己的配合廠商,試著和他們配合看看。
在A廠商急著在空地上打了五個欲做鋼骨基礎的坑洞之後(A廠商認為先做基礎,其他等交屋再做),設計師前去與他們商談施做的方向,雙方談了一個小時後,隔天到工地再做尺寸確認,我觀察雙方談的過程,察覺到A廠商似乎無法理解設計師的概念,一直持有傳統鋼骨施做的觀念,和設計師一來一往,在旁邊的我,有一點後悔,因為如果讓設計師一手施做,我根本不用居中協調。
設計師一直為我著想預算的問題,也提議A廠商針對新的施做內容提出報價,拖了一個星期,A廠商終於報價了,價格遠高於先前提出的報價內容,先前A廠商自己設計了一份報價,照理說設計改了,價格應變少,至少設計師那邊是這樣的,沒想到,價格反而高了,於是礙於預算,沒辦法讓A廠商施做,但那已經打的五個坑洞怎麼辦?以A廠商的意思補貼工資即可,但建商為了鋪設連鎖磚,又把那五個洞用混凝土給補起來,所以一切就是『白做工』而我又要損失工資。
唉!好像年紀愈大,處事越不果斷,心太軟,只是讓事情更複雜,其實一切就事論事就好了,不要想太多!